轉出注意事項
*若監護人不同意轉學,依法不予受理。隱瞞事實者,追究法律責任
1.事先與轉入學校確認是否有名額可轉入
2.須由監護人辦理,委託他人辦理者須出具監護人委託書(如附件)+委託人身分證+受託人身分證
3.收已遷至新學區之戶口名簿影本,並留下目前就讀本校班級與轉入學校(註明外縣市或區)、聯絡電話
4.攜帶本校開立之轉學證明書至新學校辦理轉入
*有搭乘校車者於轉學時視同放棄校車座位,若再轉入本校則依照本校校車管理辦法不提供校車座位
*寒暑假為彈性上班時間,辦理轉出前請務必與本校聯絡
電話:
教務處分機:主任110、註冊組113
1.事先與轉入學校確認是否有名額可轉入
2.須由監護人辦理,委託他人辦理者須出具監護人委託書(如附件)+委託人身分證+受託人身分證
3.收已遷至新學區之戶口名簿影本,並留下目前就讀本校班級與轉入學校(註明外縣市或區)、聯絡電話
4.攜帶本校開立之轉學證明書至新學校辦理轉入
*有搭乘校車者於轉學時視同放棄校車座位,若再轉入本校則依照本校校車管理辦法不提供校車座位
*寒暑假為彈性上班時間,辦理轉出前請務必與本校聯絡
電話:
教務處分機:主任110、註冊組1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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